第九则

  善谋生者,但令长幼内外,勤修恒业,而不必富其家;善处事者,但就是非可否,审定章程,而不必利于己。

译文及注释

作者:佚名

译文
  长于维持生计的人,并不是有什么新奇的花招,只是使家中年纪无论大小,事情无分内外,每个人都能就其本分,有恒地将分内的事完成,这样做虽不一定能使家道大富,却能在稳定中成长。长于办理事务的人,不一定有奇特的才能,只是就事情如何才能完成,在可行与不可行处加以判断,订立一个办理的规则和程序,而且,并不一定要对自己有利益才去做。

注释
谋生:以工作来维持生活。
恒业:经常而持久的事业。
章程:办理事务的规和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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