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图安

黄图安(?~1659) ,字四维,奉天人。明末清初官员。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东昌府堂邑县(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)。明崇祯十年(1637)中进士,授推官,历保定府推官、庐江知县,迁吏部主事、吏部员外郎。其后,改任易州道。清军入关,他率部归降,仍任原职。以镇压农民起义军有功升任甘肃巡抚,旋改调宁夏巡抚。后清廷以故意规避罪将其革职。顺治九年(1652)因范文程力请,以佥都御史再任宁夏巡抚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考满,加副都御史衔。后,他以“举荐非人罪”被降5级,不久卒。清顺治十五年(1658年),宁夏巡抚黄图安疏浚唐徕渠和汉延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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