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平

绍兴二十五年(1155),芮烨任左从政郎。时乡人沈长卿作牡丹诗,有人攻讦其讪谤朝廷,并引芮烨为证。廷尉捕沈长卿,而芮烨力辩其非。沈因不堪笞掠,被迫写伏罪书。狱吏将伏罪书给芮烨看,芮烨说:“长卿被诬伏则可,烨岂敢诬证。”官吏又指摘芮烨任仁和尉时所作诗中“今作尘埃奔走人”句,有怨望之意。被贬官。
 
  绍兴三十一年(1161),除秘书省正字。因御史张震推荐,擢监察御史,出为广东提刑。乾道五年(1169),除国子司业,旋升祭酒,进右文殿修撰。乾道八年卒。著有《易传》1卷,诗4卷,奏议2卷,表、启、书、札、论、说、记、序、杂、长短句共7卷。
上一章 返回目录

小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。

Copyright © 2013-2021 天书阁(www.tianshuge.com)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15389号 天书阁古文网 - 最全的古书籍网站

本站所有古文典籍小说为转载作品,由本站整理发布,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。如有侵犯您的权益,联系本站管理员做相应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