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政举措

行政
 
  孝宗吸取秦桧长期位居宰相,形成盘根错节势力的教训,大大缩短了宰执的任期。孝宗时刻提防宰执发展个人势力,结成朋党。孝宗还十分严格地遵守外戚不预政的“家法”,成功地防止了如同后来韩侂胄、贾似道以外戚擅权揽政的局面。在宰执集团内部的宰相与执政的关系上,孝宗也力图使参知政事成为牵制宰相的力量。
 
  北宋初年,参知政事的设立,确实起到了分割、削弱相权的作用,而且宰执间议论政事,“自相可否,或至面相切责,退不相衔。”但是,“元丰改制”后,参知政事废而不置,其职事归中书、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,成为宰相的属官。南宋建立后,虽复置参知政事一职,但其地位、权力和作用已不能和初设时相比。
 
  此外,孝宗还加强台谏官的监察职能,其主要目标是针对宰执集团,尤其是针对宰相的。首先,孝宗将台谏官的除授权控制在自己手中,以切断宰相与台谏官之间互相援引、倚为鹰犬的关系。孝宗勤于理政,在南宋诸帝中还是出类拔萃的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“蚤夜孜孜不敢怠惶,每日灵时已无一则自事,思日:岂有未至者乎?则求三两事反复思虑,唯恐有失。”(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四十九)以致在他禅位光宗的前一天还在亲自除吏。通过对孝宗理政的考察,我们不难发现,在他日理万机,事必躬亲的背后,隐藏着他对大臣百官的不信任,唯恐被他们蒙弊。
 
军事
 
  在军事上,整军兴武,孝宗在五年间,举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阅兵,还积极选拔将领,自己也学习骑射。南宋的军队战力有很大的提高。
 
  南宋的政局需要不断的扩充军事力量,在内地和边防增招兵员,但是鉴于当时养兵费用浩繁,宋孝宗大胆改革军事制度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义兵制。“籍民家三丁取一,以为义兵,授之弓弩,教以战阵,农隙之时,聚而教之。”义兵制的实质在于寓兵于农。义兵既不脱离生产,又不荒废教阅,既壮大了军事力量,又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。当时四川地区共有义兵5.3万人,与等额官军相比,每年节省财政开支六七百万。采取义兵制也是迫于当时国家的需要,一方面军事力量不足难以抵御外侵,一方面国内经济尚需发展,民不富裕,财政压力大,因而只能采取此种能稍稍两全之策。像选拔文官一样,宋孝宗非常重视军事人才的选拔,要求各地荐举将领不受等级和数量的限制,经武举考试合格者,还必须到军中涪熟军政7年,枢密院设置诸军大小将领的花名册,以备随时抽验考核。
 
经济
 
  发展经济,首先在于减轻人民负担。宋孝宗不仅屡次下诏减轻人民负担,而且注意实效。例如,南宋初年以来,经常提前征收本税季的田赋,称为“预催”。夏税虽然规定是八月半纳毕,而主管税收的户部却规定,七月底以前就要送到首都临安。到宋孝宗时,已提前到五月,甚至四月送到户部,各地必须三、四月就要征收,而此时的农作物根本没有成熟,虽然多次下诏禁止,但户部并不执行。因为,每年四、五月间指靠预催到的61万贯折帛钱供开支使用,若不预催,“恐至期缺误”。淳熙四年(117),孝宗得知后就说:“既是违法病民,朝廷须别作措置,安可置而不问。”于是参知政事龚茂良提出,将户部原先每年八月向南库借的60万贯钱,提前到四月上旬借用,“户部自无缺用,可以禁止预催之弊”。宋孝宗随即下诏,此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收田赋,违者劾奏。拖延多年的预催问题,在宋孝宗亲自干涉下终于得到解决,至少在宋孝宗时期因而“民力少宽”
 
  宋孝宗经常督促地方官兴修水利,“勉农桑,尽地利”,指出“水利不修,失所以为旱备”[11],而且注重水利的实效。如在淳熙二年(1175)时指出:“昨委诸路兴修水利,以备旱干,今岁灾伤,乃不见有灌溉之利,若非当来修筑灭裂,即是元申失实”,并对江东路失职官员给予降官以示惩罚。孝宗时“水利之兴,在在而有,其以功绩闻者既加之赏矣,否则罚亦必行,是以年谷屡登,田野加辟,虽有水旱,民无菜色”[12],虽不无夸张,但大体反映了当时的情况。
 
  世界上最早由国家发行纸币(会子),还是高宗末绍兴三十年(1160)的事。此前的纸币(交子)是四川地方发行用于四川地区。会子是用楮木皮造的纸印制的,也称楮币,或只称楮。宋孝宗即位之初的隆兴元年(公元1163),即下诏将会子加盖“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”,以表明是由朝廷户部发行的纸币,增加其权威性,以促进其流通。宋孝宗对会子十分关心。“楮(会子)未至于滞(指民众不信任而难于流通)也,而已虑其滞,隆兴元年广行堆垛本钱(即纸币发行的准备基金)以给之;楮未至于轻(指贬值)也,而已虑其轻,淳熙二年多出金银以收之;楮未至多(指发行量过多)也,而已虑其多,淳熙三年更不增见(现)在之数。故赵雄谓圣虑深远,不复增印,民间艰得,自然贵重而楮币通矣。”即是对宋孝宗纸币政策的评价。由于政策恰当,保持了纸币币值的稳定与流通,不仅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,也是宋孝宗时社会经济繁荣兴盛的反映。
 
  轻徭薄赋方面如宋孝宗在取消无额上供钱时说:“既无名额,则是白取于民也。”又如遇到灾荒,宋代例将当年税赋移到丰收年,分为二或三年补纳,孝宗也说既是灾荒,不应再收税赋,下诏不准到丰年再补收。福建路兴化军(今福建莆田)自建炎三年起每年以“犹剩米”为名,额外征收2.4万多石供应福州,孝宗于乾道元年(1165年)减去一半,至乾道八年又将剩余部分全部减免。又如徽州(今安徽歙县)自唐末五代初陶雅任郡守(任职自唐景福二年至后梁乾化三年前后,893—913年左右)时,增收的额外“科杂钱”1.2万多缗,一直沿征了260多年,直到乾道九年才免除,等等。
 
文化
 
  宋孝宗一改北宋后期与南宋初期,树一派打一派的学术政策,他对主流学派王安石新学及新兴起来的程朱理学,采取兼容并蓄、共同发展。宋孝宗虽也对新学有一些微辞,但对理学派攻击新学推崇理学却并不支持,如乾道四年,太学录魏掞之攻击“王安石父子,以邪说惑主听,游人心,驯致祸乱”,“请废王安石父子从祀,追爵程颐,列于祀典”,不仅不予理会,还将他出为台州州学教授。
 
  而沉寂了三十多年的苏氏蜀学,在宋孝宗即位后重新兴起。宋孝宗为苏轼文集作序赞扬,并追谥苏轼“文忠”、苏辙“文定”,追赠苏轼太师,对苏氏蜀学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。正是宋孝宗倡导的百家争鸣、共同发展的学术环境,才使得58岁的朱熹,在淳熙十四年也不得不说:“若诸子之学,同出于圣人,各有所长,而不能无所短”。
 
  在随后举出的诸子中,不仅有理学派代表人物,也有新学派的王安石和王雱,以及蜀学派的苏轼。由于有这样的社会环境,才造就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文人学者,正如南宋末年著名学者黄震所称许的,孝宗乾(道)淳(熙)时,“正国家一昌明之会,诸儒彬彬辈出”。其时,不仅有著名的思想家朱熹、陆九渊、陈亮、叶适;还有著名的文学家,如陆游、范成大、杨万里、尤袤,著名词人辛弃疾等,他们都活跃在宋孝宗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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