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朱自勤

○朱自勤

吴县朱自劝,以宝应年亡。大历三年,其女寺尼某乙,令往市买胡饼,充斋馔物。于河西见自劝与数骑宾従二十人,状如为官。见婢歔欷,问:“汝和尚好在,将安之?”婢云:“命市胡饼作斋。”劝云:“吾此正复有饼。”回命従者,以三十饼遗之,兼传问讯。婢至寺白尼,尼悲涕不食。饼为众人所食。后十余日,婢往市,路又见自劝,慰问如初。复谓婢曰:“汝和尚不了死生常理,何可悲涕,故寄饼亦复不食。今可将三十饼往,宜令食也。”婢还,终不食。后十日,婢于市复见自劝。问讯毕,谓婢曰:“方冬严寒,闻汝和尚未挟纩,今附绢二匹,与和尚作寒具。”婢承命持还,以绢授尼。尼以一匹制袴,一留贮之。后十余日,婢复遇自劝,谓曰:“有客数十人,可持二绢,令和尚于房中作馔,为午食。明日午时,吾当来彼。”婢还。尼卖绢市诸珍膳,翌日待之。至午,婢忽冥昧久之,灵语因言客至,婢起祗供食。食方毕,又言曰:“和尚好住,吾与诸客饮食致饱,今往已。”婢送自劝出门,久之方悟。自尔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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