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隰州佐史

○隰州佐史

隰州佐史死,数日后活,云,初阎罗王追为典史,自陈素不解案。王令举其所知,某荐同曹一人,使出帖追。王问佐史:“汝算既未尽,今放汝还。”因问左右:“此人在生有罪否?”左右云:“此人曾杀一犬一蛇。”王曰:“犬听合死,蛇复何故枉杀蛇者,法合殊死。”令某回头,以热针汁一杓,灼其背。受罪毕,遣使送还。吏就某索钱一百千文,某云:“我素家贫,何因得办?”吏又觅五十千,亦答云无。吏云:“汝家有胡钱无数,何得诉贫!”某答:“胡钱初不由己。”吏言:“取之即得,何故不由?”领某至家取钱。胡在床上卧,胡儿在钱堆上坐,未得取钱。且暂入庭中,狗且吠之,某以脚蹴,狗叫而去。又见其妇营一七斋,取面作饭,极力呼之,妇殊不闻。某怒,以手牵领巾,妇踬于地。久之,外人催之。及出,胡儿犹在钱上,某劲以拳拳其胁,胡儿闷绝。乃取五十千付使者,因得放,遂活。活时,胡儿病?尚未愈。后经纪,竟折五十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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