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·申屠蟠

  申屠蟠字子龙,陈留外黄人也,少有名节。同县缑氏女玉为父报仇,外黄令梁配欲论杀玉。蟠时年十五,为诸生,进谏曰:“玉之节养,足以感无耻之孙,激忍辱之子,不遭明时,尚当表旌庐墓,况在清听,而不加哀矜!”配善其言,乃为谳,得减死论。乡人称之。蟠父母卒,哀毁思慕,不饮酒食肉十馀年,遂隐居学治京氏《易》,严氏《春秋》,小戴《礼》,三业先通,因博贯五经,兼明图纬,学无常师。始与济阴王子居同在太学,子居病困,以身托蟠。蟠即步负其丧,至济阴,遇司隶从事於河巩之间。从事义之,为符传护送蟠,蟠不肯,投传於地而去。事毕,还家。前后凡蒲车特徵,皆不就。年七十四,以寿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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