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旗篇

  經曰:春秋末,并為戰國。增進武之禮,以為戲樂,用相誇競。而秦更名曰角觝。故國雖大,好戰必亡;天下雖安,忘戰為危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獮、冬狩,振旅理兵,所以不忘戰也。宣父曰:「以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。」今邊軍更名曰教旗,使士卒識金鼓、別旗幟、知行列、諳部分,乃一軍之節制也。

  凡教旗於平原曠野,登高遠視處,以大將居其上,南向,左右置鼓一十二面,角一二十具,左右豎立五色旗,大纛居前,列旗次之。而監軍使、御史、裨將、左右衙官,隊如偃月形為後騎。下臨平野,使士卒目見旗旌、耳聞金鼓、心存號令。乃命十將、左右決勝將,總十二將,一萬二千人。兵刃精新,甲馬幡旗分為左右廂,各以兵馬使為長,班布其次。陣間容陣,隊間容隊,曲間容曲。以長參短,以短參長。回軍轉陣,以前為後,以後為前。進無奔進,退無趨走。孫子所謂「紛紛紜紜,鬥亂不可亂;混混沌沌,形圓而不可敗」者,奇正是也。以正合,以奇勝。聽音視麾,乍合而乍離。於是三令五申,白旗點鼓音,如動則左右廂徐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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