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五则

  习读书之业,便当知读书之乐;存为善之心,不必邀为善之名。

译文及注释

作者:佚名

译文
  把读书当作是终生事业的人,就该懂得由读书中得到乐趣。抱着做善事之心的人,不必要求得“善人”的名声。

注释
邀:求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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